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发布《新洲区2023年教师和保育员外聘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和幼儿园保育员共350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下,预祝各位都能应聘顺利。
1.编外聘用制教师250名。其中:小学教师120人,幼儿园教师120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人。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幼儿园保育员10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新洲区保育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编外聘用制教师
(1)学历学位: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偏远乡村学校不限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限定专业或学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以来(2020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新洲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好、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任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二项条件之一:
①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幼儿园保育员
(1)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以来(2020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新洲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好、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任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资格:具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育婴师证、健康管理师证、营养师证等适合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资格证件)。
(4)能准确流利地使用普通话同时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网和湖北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人才网首页点击相应条幅图片,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10月29日13: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无效或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10月23日09:00至10月29日13:00登录湖北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人员(博士生)需同步在网上报名,需选择对应的岗位及代码进行填报,备注栏务必注明免笔试,不需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并于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3:00期间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到新洲区教育局412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进入湖北人才网,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31日12:00。10月31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应于2023年11月8日09:00-2023年11月11日09:00(2023年11月11日09:00截止),登录湖北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拟于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
编外聘用制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两科一套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幼儿园保育员: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知识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幼儿心理学:考查对幼儿成长、发展、心理特点和行为模式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
②幼儿健康保健:考查对幼儿健康管理、常见疾病和预防、食品营养和卫生、急救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③幼儿教育:考查对幼儿教育理论、方法、内容和计划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④安全教育:考查对幼儿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
⑤教育实践技能:考查对幼儿抚育、教育、游戏等方面的实践技能和操作能力。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人才网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编外聘用制教师为专业化面试,保育员为结构化面试,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科目1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座谈、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匹配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的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网和湖北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前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可以与其续签聘用合同,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原学校工作。合同期满,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自动解除。
2.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共同负责,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待遇、奖惩、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外聘教师和保育员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聘用合同。
3.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辞退后,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须及时报区教育局,并由区教育局集中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一)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人均8万元/年标准包干(含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绩效奖励部分按学期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
(二)幼儿园保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人均4.2万元/年标准包干(含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绩效奖励部分按学期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13554320703、15337213335、13667231628、15527273612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7257940、027-87360886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7257940、027-87360886
监督电话:027-8936219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https://omo-oss-file.thefastfile.com/portal-saas/new2023072409584008663/cms/file/699a8a6a-f0d6-48d8-a493-02f5ce348c10.xlsx
附件2:
https://omo-oss-file.thefastfile.com/portal-saas/new2023072409584008663/cms/file/6da6e975-5aa2-4dbf-94f0-6fd9056582f1.xlsx
附件3:
https://omo-oss-file.thefastfile.com/portal-saas/new2023072409584008663/cms/file/91c5719f-c3a6-4c7d-8857-0018d9270eb6.docx